5月26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上调为1228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02元/月,以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2007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到12%,缴存额上限为1006元,最低缴存额度为82元。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照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对公各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对于工资总数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倍的职工实行限高,对于工资总额低于在岗职工工资总额60%实行保低。我市中央、省属直管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可按照省会长沙市公布的最高缴存额实行,为1678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根据中心城区楼盘的价格变化对个人住房委托贷款限额进行了调整。高层楼盘最高贷款额限由25万元上调至30万元,多层楼盘贷款额限由15万元上调至20万元。












